根据贵州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指导中心工作要求,经单位研究决定,现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公示如下:
老年人能力评估师
三级/高级
¥880
元/人
养老护理员
五级/初级
¥680
元/人
养老护理员
四级/中级
¥780
元/人
养老护理员
三级/高级
¥880
元/人
孤残儿童护理员
五级/初级
¥680
元/人
孤残儿童护理员
四级/中级
¥780
元/人
孤残儿童护理员
三级/高级
¥880
元/人
| 序号 | 职业名称 | 认定等级 | 收费标准 (元/人) |
|---|---|---|---|
| 1 | 老年人能力评估师 | 三级/高级 | 880 |
| 2 | 养老护理员 | 五级/初级 | 680 |
| 3 | 养老护理员 | 四级/中级 | 780 |
| 4 | 养老护理员 | 三级/高级 | 880 |
| 5 | 孤残儿童护理员 | 五级/初级 | 680 |
| 6 | 孤残儿童护理员 | 四级/中级 | 780 |
| 7 | 孤残儿童护理员 | 三级/高级 | 880 |
说明:以上收费标准自公示之日起执行。如有疑问,请联系中心办公室。
特此公示。
贵州省颐康民政职业能力建设中心
2026 年 4 月 29 日